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省春播生产有序进行,有效维护肥料市场秩序,近日,在格尔木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安排部署下,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省第三督导组严格依据《有机肥料》(NY/T525-2021)新标准,对格尔木市沛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泽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盛农复混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高原地沣肥业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对有机肥生产领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工作。
在肥料生产经营方面,主要围绕企业经营资质合规性、生产原料合规性、产品质量控制、标签标识合规性和生产台账齐全性等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2家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全部符合有机肥生产经营相关要求,从源头强化了肥料生产经营监管,保障了春耕用肥安全;2家资质齐全,但暂未开工生产。在肥料抽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从生产企业仓库中自检合格、附有合格证的成品中抽取,样品按批次抽取,在抽检现场密封,抽取样品分装3份,1份送检验机构检测,1份省级督导组留样,1份送检单位留样用于复检。
检查过程中,为企业职工传达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点,鼓励和发动职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勇于举报各类犯罪行为,同时借助企业工作人员力量大力摸排有机肥企业内矛盾纠纷情况及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称王称霸、强揽工程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检查中暂未发现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矛盾纠纷情况,以及涉黑涉恶问题等现象发生。
下一步,格尔木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将紧盯有机肥原料分类管理、新标准禁用原料添加,加大有机肥抽检力度,严把肥料质量关,保障农民用肥安全,同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为格尔木市实施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打造绿色农畜产品输出地保驾护航。